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会员2029:好评
朋友一起出来度假第二次入住了,性价比很高的一酒店
会员8052:好评
1.31号从上海回常州临时决定住1晚苏州再玩一天,临时预订了这个酒店。。位置的话,开车跟着导航走很好找,可能过年的原因吧。。800多块的价格感觉很不值得。。。卫生间太小,室内装修一般,好几年了感觉,早饭基本上没什么选择(可能是过节没人气,所以早餐很简单,简单的没法说) 300-400的标准撑到头了。。。
lisa:好评
非常适合休闲度假的地方,下次还会再来,赞